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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教师公告(10人)
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 2025-11-12 18:14:50

关键词: 招教考试

报名时间:2025年11月22日9:00至11月28日17:00


附件1: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教育系统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pdf

附件2: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docx

附件3:“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docx

为进一步加强教育人才队伍建设,更好地选拔优秀适岗人才,优化人员结构,根据《江苏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苏办发〔2020〕9号)、《关于进一步做好全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通知》(苏人社函〔2024〕467号)等文件精神,决定招聘优秀青年人才10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及条件等详见《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岗位表》(附件1,以下简称《岗位表》)。

二、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教育事业,遵纪守法,品行端正,具有良好的道德素养;

(三)高校毕业生,取得高校研究生学历、硕士及以上学位。

招聘对象中的“2026年毕业生”,指在2026年毕业并取得学历(学位)证书,且报名时无工作单位的人员。其中,能够提供《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原件)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的日期可放宽至2026年8月31日;国(境)外同期毕业人员,须在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境)外学历(学位)并完成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学历认证。

2024年、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以及国(境)外同期毕业且已完成学历(学位)证书认证的人员,如报名时无工作单位,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聘用后有关事项按国家规定办理。

“三支一扶”计划、农村教师特岗计划、“西部计划”“乡村振兴计划”(含原“苏北计划”)等基层服务项目的人员,如参加服务项目前无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以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的人员,退役后1年内的,可应聘面向2026年毕业生岗位。

(四)身心健康,能适应岗位要求;

(五)持有相应的教师资格证书,具体要求见《岗位表》中“其他资格条件”;

(六)博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5周岁(含35周岁,1991年1月1日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年龄一般不超过30周岁(1996年1月1日以后出生)。

(七)本次公开招聘没有户籍限制;

(八)取得祖国大陆全日制普通高校学历的台湾学生和取得祖国大陆承认学历的其他台湾居民应聘时按国家和江苏省的有关规定执行;

(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现役军人或国民教育序列普通高校在读非2026届毕业生;

2.尚未解除纪律处分或者正在接受纪律审查的人员、刑事处罚期限未满或者涉嫌违法犯罪正在接受调查的人员;

3.2026年8月31日(含)前,5年服务期未满的新录用公务员、经公开招聘被江苏省地方各类事业单位聘用且3年服务期未满的在编(在册)人员、有规定(含协议明确)不得解聘离开工作单位(岗位)的人员;

4.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应聘到事业单位的人员,不得报考;国家和省另有规定不得到有关岗位工作的人员,不能应聘相应岗位。不得报名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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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分上海、南京两个场次进行。招聘岗位和人数随招聘进程动态调整。第一场次已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招聘工作自然结束。第一场次未完成招聘计划的岗位,第二场次继续招聘剩余空缺岗位。

(一)信息发布

本次招聘在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门户网站(https://www.yandu.gov.cn/)发布相关信息。

(二)报名与现场确认

本次招聘自11月下旬起分批组织实施,采用“网络报名+现场确认”的方式,网络报名时间为2025年11月22日9:00— 11月28日17:00,考生登录盐都区教育局教师招聘系统(网址:http://yd.zp885.top:9100/#/login),注册后即可报名,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成功后须于11月29日到现场确认,逾期未现场确认者视为主动放弃。考生因特殊情况未进行网络报名的,亦可于11月29日到现场报名并确认。现场报名并确认地点:第一场次:2025年11月29日(上午9:00—11:30,下午2:00—4:00),上海市格致初级中学(上海市黄浦区长沙路35号)。第二场次:南京师范大学(该场次的招聘岗位为第一场次未完成招聘的岗位,具体时间及岗位以盐城市盐都区人民政府网站公布为准)。

(三)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在现场确认时进行,审查合格人员方可参加考试。工作人员现场审核应聘人员提供的材料,对资格审查通过人员发放《面试通知单》。

1.现场资格审查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1)贴有照片并经本人签字的《江苏省盐城市盐都区2026年教育系统公开招聘优秀青年人才报名表》(附件2);

(2)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报名与考试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

(3)按“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的2024年和2025年普通高校毕业生,须提供《“2026年毕业生”身份承诺书》(附件3),其中:毕业后从未落实工作单位的,还须提供毕业学校出具的《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须学校盖章原件)和《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空白);毕业后已落实工作单位但在报名前无工作单位的人员,还须提供最后一个工作单位的离职证明或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等,以及个人最近半年的社会保险缴费记录;

(4)本科学历证书、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2024、2025届以2026年毕业生身份报考,还须提供研究生学历、学位证书,学信网《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5)国(境)外毕业人员另需提供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暂未取得的需提供入学通知证明并书面承诺于2026年8月31日前取得《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6)应聘岗位所需的教师资格证书或《中小学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暂未取得的可根据岗位需求提供相应的承诺书);

(7)研究生在校期间所学课程的成绩单(须加盖教务部门公章);

报名表提供本人签名的原件,其他材料需提供原件和一份复印件。应聘人员在提供材料时,须签订承诺书,承诺提供材料真实有效且符合报名资格条件。凡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应聘资格。

2.设招聘开考比例为1:3。如未达到开考比例,将核减或取消该岗位本场招聘会的招聘计划数。

(四)初试、面试及签约

1.初试。初试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各岗位报名成功人数超过40人的,先进行初试;初试主要测试考生的语言表达与沟通能力、学科素养、普通话、粉笔字等,初试满分为100分,合格线为70分(保留2位小数,第3位四舍五入计算)。初试结束后,根据初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组织成绩合格者中前40名参加面试(含末位同分者)。报名成功人数小于等于40人的,考生直接参加面试。初试结果,不计入总分。

2.面试。通过资格审查(初试)的考生,带本人身份证和《面试通知单》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面试总分100分,设60分合格线,不合格者不得入围。体育教师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和体能测试方式,其他岗位面试采用上微型课方式。体育教师岗位上微型课和体能测试分值分别为70分和30分。微型课,应聘人员在学科组内按抽签顺序进行备课、上课,备课30分钟,面试10分钟,主要考查应聘者的教育教学水平、组织协调能力、个性心理、仪表举止等综合素质和语言表达、板书等教学基本功。体育教师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以微型课成绩高者优先,若微型课成绩仍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其他岗位若面试成绩相同,由招聘单位对成绩相同的人员组织加试。

3.签约。面试结束后,根据面试成绩,按招聘岗位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确定签订初步协议人员,签订初步协议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应聘者须确保通讯畅通)。

(五)体检和考察

体检项目和标准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体检合格者由招聘单位组织考察。考察参照江苏省考录公务员考察标准执行,主要考察政治思想、法治意识、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现实表现等。体检、考察不合格者取消应聘资格,签订的初步协议失效。

(六)公示、办理聘用手续

1. 招聘部门(单位)根据面试成绩、体检结果和考察情况综合考虑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

2. 因考察、体检不合格或个人放弃等原因出现招聘岗位空缺时,在面试成绩合格者中,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同分取舍办法同前),并将有关情况按照人事管理权限报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聘用备案后不再递补。

3. 拟聘用人员名单将在公告发布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应聘人员如无正当理由放弃聘用资格的,招聘部门(单位)可以在名单公示结束后的1年内取消其再次应聘本部门(单位)的资格。

4. 公示无异议人员应及时向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组织人事科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教师资格证书等原件,以便办理有关聘用手续,逾期不能提供的,取消聘用资格。对证件不全、手续不完备、档案未转入、提供虚假证件材料或发现不符合招聘条件的,不予办理聘用手续。

5. 招聘部门(单位)按照人事管理权限向事业单位人事综合管理部门备案并办理相关手续后,按规定与拟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聘用期限一般不低于3年,并约定试用期。拟聘用人员与招聘单位订立3年以上(含试用期)聘用合同的,除依法依规解除聘用合同外,应当在招聘单位最低服务3年(含试用期)。

6. 聘用人员均列入全额事业编制,试用期为1年,试用期满考核合格后,予以定职定级。试用期满考核不合格者,依法解除聘用合同。

7. 聘用人员正式任职后,符合盐都区“名校优生”申请条件的,可享受同等待遇。

四、联系方式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负责接受此次招聘政策咨询。

咨询电话:0515-88626866、88426227。

五、招聘工作监督

招聘工作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标准和程序,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和社会监督。

监督电话:0515-88425006(盐城市盐都区纪委监委第二派驻纪检监察组)



中共盐城市盐都区委组织部

盐城市盐都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盐城市盐都区教育局

2025年11月1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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